报考事项
(一)报名条件
报名对象: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所有报考者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需要和计算机水平,选择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或几个级别的考试。严禁考生一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否则将按照违规处理。
报名要求:1.从2012年10月起,自学考试中“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9)”课程和“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2)”课程需分别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以上考试。
2.各高校在校生只能在本校报考,不得跨校报考,各考点要严把报名资格关,如违反规定,经查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社会考生在我院指定考点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二)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31日
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29日
(三)开考级别、科目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其中一级科目为:计算机基础及WPS Office应用、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计算机基础及Photoshop应用;
二级科目为:C语言程序设计、VB语言程序设计、VFP数据库程序设计、Java语言程序设计、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C++语言程序设计、MySQL数据库程序设计、Web程序设计、MS Office高级应用;
三级科目为: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软件测试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嵌入式系统开发技术;
四级科目为:网络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嵌入式系统开发工程师。
(四)实施办法
1.考试形式为机考。
2.报考三、四级考试的考生由我院指定考点组织报名(详见附件2)。报考一、二级考试的考生均在各自考点学校报考(社会考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