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保工程师考点:力的知识

发布时间:2017-03-20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环境质量的关注与要求逐步提高。环保工程师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出来,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环保工程师考试的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理论力学力的性质及描述

  性质

  物质性: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一个物体受到力的作用,一定有另一个物体对它施加这种作用,力是不能摆脱物体而独立存在的。

  相互性:任何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总是相互的,施力物体同时也一定是受力物体。

  矢量性:力是矢量,既有大小又有方向。

  传递速度:力的传递速度是光速,力属于偶矢量。

  同时性:力同时产生,同时消失。

  独立性:一个力的作用并不影响另一个力的作用。

  力的描述

  力的图示:用一条有向线段把力的三要素准确的表达出来的方式成为力的图示。大小用有标度的线段的长短表示,方向用箭头表示,作用点用箭头或箭尾表示,力的方向所沿的直线叫做力的作用线。力的图示用于力的计算。

  力的示意图:不需要画出力的标度,只用一带箭头的线段示意出力的大小和方向,力的示意图用于力的受力分析。

  力的物理学名词

  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称为“力”。当物体受其他物体的作用后,能使物体获得加速度(速度或动量发生变化)或者发生形变的都称为“力”。它是物理学中重要的基本概念。在力学的范围内,所谓形变是指物体的形状和体积的变化。所谓运动状态的变化指的是物体的速度变化,包括速度大小或方向的变化,即产生加速度。力是物体(或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一个物体受到力的作用,一定有另一个物体对它施加这种作用,前者是受力物体,后者是施力物体。只要有力的作用,就一定有受力物体和施力物体。平常所说,物体受到了力,而没指明施力物体,但施力物体一定是存在的。不管是直接接触物体间的力,还是间接接触的物体间的力作用;也不管是宏观物体间的力作用,还是微观物体间的力作用,都不能离开物体而单独存在的。力的作用与物质的运动一样要通过时间和空间来实现。而且,物体的运动状态的变化量或物体形态的变化量,取决于力对时间和空间的累积效应。根据力的定义,对任何一个物体,力与它产生的加速度方向相同,它的大小与物体所产生的加速度成正比。且两力作用于同一物体所产生的加速度,是该两力分别作用于该物体所产生的加速度的矢量和。

  物理学中所指的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作用是指一个物体的运动会因为其他物体的存在而改变。如何定量地描述相互作用呢?我们定义某时刻作用在某物体上的力这种相互作用正比于该物体此刻速度的变化率[1],也正比于该物体的质量。如果选取一定的单位制取比例系数为一就是牛顿定义的力的定量方法,即F=ma.其中m代表物体的惯性质量,a代表加速度。此公式使用国际单位制,质量单位用千克,加速度单位用米每二次方秒,所以SI中力的单位是千克米每二次方秒(kg·m/s^2),即牛顿(N)。 为什么要这样定义呢?因为定义任何概念的原则就是要便于使用。我们可以从最基本的事实出发研究这种定义的合理性。

  力的单位及换算

  单位

  牛顿(N)

  千克力(kgf)

  换算

  1 N=1 kg*m/(s^2)

  1 kgf=9.80665 N

  1 dyn=10^(-5) N

  1 N≈0.10197 kgf

  1 N=10^5 dyn

  注:1,牛是法定单位,其余是非法定单位。

  2,我国过去也有将千克力作为单位。

  公式

  F=ma(牛顿第二定律公式)

  G=mg(g=9.8 N/kg)

  g为重力加速度,质量为1千克的物体所受到的重力约为9.8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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