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高层经营道德风险的预防

发布时间:2016-11-24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为维护市场良好的经济秩序,企业必须以良好的道德品质为前提条件,其中以对民营企业高层经理人的道德风险预防为重点,规范这些高级经理人的道德意识和市场行为,加强民企高层经理人的道德教育,建立长效的约束机制,完善法律制度和规范商业道德要求,已是迫在眉睫的时候了。对此,特提出以下的对策:

民营企业高层经营道德风险的预防

  1.建立规范的高级职业经理人市场。

  通过市场化的运行,使高级经理人自觉地按市场规则从事经营活动,以取得市场的信誉和地位。通过市场的竞争机制、价值机制和激励机制,使那些出类拔萃、德正业精的高级职业经理人脱颖而出,受到企业的青睐和争相聘用,而那些经营不善、决策失误、毫无业绩、惧怕风险、品德不端的经理人自然受到企业的冷落,以至于被淘汰出市场。

  2.成立高级职业经理人协会组织。

  通过经理人市场的沟通与交往,组建起高级职业经理人协会组织。在职业经理人协会内,通过民主讨论的方式,制定高级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标准、道德行为准则、职业素质的基本条件。要求高级职业经理人切实做到:其一,要顾全大局,维护国家和全社会的利益,不允许为了小团体及个人的私利而损害整体的利益。其二,要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社会效益,不允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牟取企业的一时之利。其三,要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与法令制度,不允许偷税漏税及长期无理拖欠各种债务,更不允许制作假账,欺骗股东和政府监管部门。其四,要廉洁奉公,在经营中要全心全意为公众服务,通过诚实服务而获得相应的回报。其五,要勤奋学习,忠诚于自己的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要努力学习和掌握理论知识,积极参与改革实践;要忠于职守,不断创新,团结员工共同奋斗,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3.组建行业(协会)道德委员会,定期对高级职业经理人进行道德评价。

  道德委员会可以通过对其婚姻及家庭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等三个方面表现出来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行为来判别其善恶功过、道德良心和道德修养等状况,进行专业评价,并将评价的结论告知公司的董事会,以让其决定取舍。道德委员会要定期对高级职业经理人进行道德教育,促使其注重平时的道德修养,严守道德规范,提高其道德思想素质。只有如此,才能建立起道德约束机制,维护社会道德秩序,维系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

  4.严格制定和履行委托代理合同。

  公司董事会在与受聘的高级职业经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前,要从人才市场上详细了解高级经理人的实况,认真挑选品德高尚、德才兼备、经验丰富、勇于创新的高级经理人出任公司要职。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中,要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对总经理除享有公司日常行政和经营管理的权利,为促进公司发展而获得应有的报酬外,尤其要求总经理能够积极地推进公司的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并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应将这些内容写进合同之中,若没有能力完成精神文明建设指标的高级经理人就不能与之签订委托合同。在实施委托代理合同中,应严格实施奖惩制度、业绩考核制度、群众评议制度、高级职业经理人述职及员工信任投票制度,使高级职业经理人恪尽职守,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5.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公司既要放手让高级职业经理人发挥聪明才智去开拓市场,创造经济效益,又要使其处在严密的监督体系之中,包括社会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银行监督,更要依靠公司监事会的专业化监督。要善于识别高级职业经理人道德风险的苗头,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患于未然。

  6.加强学习与教育,提升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民企高管要富而思进,加强学习,把企业办成学习型组织,建设一支优秀的员工队伍,并要把培养人才作为企业的第一要务。民企高管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加强其经营行为的自律,建树良好的形象,履行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财富观,不炫富,不摆阔,不挥霍,积极回报社会,推动共同富裕。民企高管要志存高远,与时俱进,努力涉猎新领域、新知识,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才干、有作为”的建设者。

  总之,广大的民企高层经营管理者都应成为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职业道德的模范,规范和净化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为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走向辉煌的未来而做出坚实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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