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8号)及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内人考函〔2017〕7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笔译1科”。全国现有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我区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
二、报名工作
本次考试全区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或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准确选择相应考区。
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3月15日,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2月25日—3月17日(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2月25日—3月20日。
报考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和符合二级翻译资格考试笔译考试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持报名表一式两份(单位意见处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在网上无法进行学籍验证的毕业证,需考生本人到档案所在地调取相应学历学籍档案)等相关证件到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康巴什新区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坐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内人考函〔2016〕35号)。
三、考试事宜
(一)考试时间、科目
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时间:5月21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二)考点设置
2017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四、考试费用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次收取考务费50元。
五、其它事宜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二)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交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三)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中英、英中词典一本。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所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60天后,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同时,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五)各旗区接此通知后,应尽快做好报名宣传工作。
(六)联系电话:(0477)858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