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出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官方】

发布时间:2016-10-12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0号)精神,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16日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主、客观题混合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主、客观题混合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6年10月10日 9:00-10月14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6年12月16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四、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4)。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试机构通知。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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