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38种专业学位中的一种, 2005年成立并开始招生;共有4个培养领域,分别为: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管理和社会体育指导;全国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外,共有63所院校开展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目前有全日制攻读、在职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2种形式。
(一)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已有体育学硕士科学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各有侧重的学位类型。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都更突出职业要求,更注重学术性与职业性的紧密结合,更强调面向行业,为体育系统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实践性人才。
(二)培养目标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与教育学硕士科学学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上具有明显差异。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培养在体育领域中,掌握坚实的体育基础理论、宽广的体育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体育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三)培养方式及特色
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
采用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
课程学习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实践环节,安排多种实践教学和专题讲座。
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以校内导师为主。培养单位可聘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体育教师、教练员、体育管理者等长期从事体育硕士的培养工作,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论文写作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重点突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的提高。
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体育运动实践经验,并且具有“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者,也可以报考。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学科领域
设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4个招生学科领域,每单位设招生领域一般不超过3个,且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体育综合(包括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和运动生理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共计4门。
其中,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
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体育综合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考试语种为日语、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北京体育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四)联考考试大纲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体育综合考试大纲及指南2006版》(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
(五)专业学位代码:54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