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7年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学”专业接收调剂。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参加复试名额
海洋法学3人
二、申请调剂对象:
1.调剂考生必须报考法学相关专业,有至少一门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
2.优先选择校内调剂生;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法学硕士基本复试线(345分)。
3.校外调剂必须同时达到法学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从校外调剂到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985”或“211”或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
4.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三、调剂复试规则:
1.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结合本专业需要,择优接受申请(优先选择重点高校毕业,英文优秀,报考专业与海洋法学专业相似度高的调剂生)。
2.按照海洋法学专业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四、调剂程序:
1.符合以上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到招生办网站上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2017年3月14日24:00前发送至本院研究生秘书历老师邮箱:csulily@163.com。
2.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并于3月16日左右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定于3月20日,复试相关信息详见。
3.国家调剂系统开启后,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生务必到系统内申请调剂我院,否则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五、联系人:历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1536
联系地点:南安楼220 邮箱:csulily@163.com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