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大纲原文

发布时间:2016-09-27 00:00:00 编辑:肖兰‍ 手机版

  第二部分 中国宪法学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 法 概 述

  一、宪法的概念

  二、宪法的特征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及其表现;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三、宪法的本质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四、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形式分类;宪法的实质分类。

  第二节 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规范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

  二、宪法规范的概念、特点和种类

  三、宪法关系的概念、特点和类型

  第三节 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一、宪法制定

  宪法制定的概念;制宪权与修宪权;宪法制定的主体和机构;宪法制定的程序。

  二、 宪法修改

  宪法修改的概念;宪法修改的形式;宪法修改的程序;中国宪法的修改。

  第四节 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

  一、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体制;中国宪法解释。

  二、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的概念;违宪审查的体制违宪审查的方式。

  二、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监督的概念;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不足和完善。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经济条件;政治条件;思想条件。

  二、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英国宪法;美国宪法;法国宪法。

  三、社会主义的宪法的产生极其特点

  四、宪法的发展趋势

  公民权利的扩大、行政权力的强化、宪法保障制度的日趋完备、宪法与国际法的结合。

  第二节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清王朝、北洋军阀和南京国民政府的制宪活动

  《钦定宪法大纲》、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

  二、民族资产阶级的制宪活动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三、革命根据地的制宪活动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第三节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1949年《共同纲领》

  二、1954年宪法

  三、1975年宪法

  四、1978年宪法

  五、1982年宪法极其修正案

  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 国家性质

  一、国家性质概述

  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和特点;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爱国统一战线。

  三、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的概念和类型;中国政党制度的内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四、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的概念;中国的所有制形式及国家政策;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五、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

  政治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含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六、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任务;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节 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政权组织形式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政治制度中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适宜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四、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概念;选举制度的功能;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第三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要素。

  二、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宪法规定;中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行政区划及其变更的法律程序。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的相关概念

  公民的概念;基本权利;人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公民基本权利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

  三、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四、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我国宪法有关平等权的规定;平等权的效力;平等权与合理差别。

  二、政治权利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财产权;文化教育权。

  六、监督权

  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和国家赔偿请求权。

  第三节 我国 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第五章 国 家 机 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特点

  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构的特点;国家机构的体系。

  二、中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主要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法治原则。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方式;专门委员会;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的法律地位;代表的权利;代表的义务。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三、国家主席的职权

  第四节 国 务 院

  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三、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四、国务院的职权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性质和任务;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工作原则;审级制度。

  二、人民检察院

  性质和任务;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工作原则。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第七节 地方国家机关

  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主要职权;会议制度。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主要职权;领导体制;派出机关。

  第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夏商法律制度

  一、中国法律的起源

  夏朝的建立与中国法律的产生;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二、立法概况

  禹刑;汤刑。

  三、刑事立法

  旧五刑:墨,劓,剕(刖),宫,大辟。

  四、司法制度

  天罚与神判:监狱;圜土,羑里。

  第二节 西周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宗法制度;礼与刑的关系。

  二、刑事立法

  《吕刑》;九刑

  主要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契约:质剂,傅别;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姓不婚,六礼,七出(去),三不去;嫡长子继承制。

  四、司法制度

  司法机构:大司寇,小司寇;狱,讼;五听。

  第三节 春秋法律制度

  一、成文法的公布

  郑国"铸刑书于鼎";邓析《竹刑》;晋国铸刑鼎;成文法公布引起的论争。

  二、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

  第四节 战国法律制度

  一、立法指导思想

  "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

  二、《法经》

  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

  三、商鞅变法

  改法为律;连坐法;分户令;变法的历史意义。

  第二章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秦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云梦秦简。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主要刑名。

  三、经济立法

  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四、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制度;审判制度。

  第二节 汉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主要立法:"约法三章";《九章律》与"汉律六十篇";

  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二、刑事立法 '

  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刑罚适用原则:上请,"亲亲得相首匿";主要罪名。

  三、经济立法

  盐铁酒专卖:抑商政策;对外贸易立法。

  四、行政立法

  皇帝制度;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诉讼与审判;春秋决狱;秋冬行刑。

  第三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曹魏律(《新律》);晋律(《秦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大统式。

  二、刑事立法

  "准五服以制罪";"八议"、"官当";"重罪十条";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刑讯制度。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开皇律》;《大业律》。

  二、《开皇律》的主要成就

  体例:内容;历史影响。

  第二节 唐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立法宽简、稳定、划一;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及其相互关系;

  法律典籍:《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唐六典》,《大中刑律统类》

  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五刑制度;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民事行为能力:所有权;契约;婚姻家庭与继承。

  四、行政立法

  三省六部制:御史台;官吏管理:科举制度,考课,致仕。

  五、经济立法

  土地立法;赋役立法;禁榷制度;对外贸易制度。

  六、司法制度 '

  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推事";告诉的限制;回避制度;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法官责任制度。

  第三节 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宋刑统》;编敕;编例;条法事类。

  二、刑事立法

  刑罚制度:折杖法,刺配,凌迟;重法地法。

  三、民事立法

  不动产买卖契约:典卖契约;财产继承。

  四、行政立法

  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官员选任与考课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鞫谳分司制;翻异别推制;务限法;

  《洗冤集录》;《名公书判清明集》。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元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大札撒》;《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

  二、刑事立法

  犯罪分类与量刑原则;刑罚制度的变化。

  三、民事立法 .

  财产法律规定;契约关系;损害赔偿。

  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四、行政立法

  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科举制度的变化:监察制度的发展。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诉讼审判制度。

  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

  《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

  《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

  "教民榜文";《问刑条例》;《大明会典》。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奸党罪;充军;廷杖;犯罪与刑罚的主要特点。

  三、民事立法

  财产所有权;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

  四、经济立法

  赋役制度;一条鞭法;专卖制度;海外贸易制度。

  五、行政立法

  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员选任制度;监察制度。

  六、司法制度

  中央、地方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厂卫;申明亭;明朝诉讼制度的特点;审判制度:会审制度。

  第三节 清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

  《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则例;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规。

  二、刑事立法

  充军、发遣;刺字;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文字狱。

  三、民事立法

  民事主体的变化;债权制度的发展;继承制度。

  四、经济立法

  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立法;专卖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秋审制度;幕友胥吏的制度。

  第五章 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清末法律制度

  一、"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

  《钦定宪法大纲》;谘议局与资政院:《十九信条》。

  二、修律活动

  修律的指导思想;修订法律馆;

  《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商事立法及其特点;礼法之争;法院组织法与诉讼法;

  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

  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司法机关的调整;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二、其他革命法令

  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原则;立法活动的特点。

  二、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三、刑事立法

  《暂行新刑律》:单行刑事法规。

  四、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的体系;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第六章 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指导思想;主要立法原则与立法阶段;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二、宪法性文件与宪法

  《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

  三、刑事立法

  《中华民国刑法》;刑事特别法。

  四、民商事立法

  "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中华民国民法》;商事立法。

  五、司法制度

  普通法院系统;特种刑事法庭;诉讼审判制度。

  第二节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一、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土地立法 :《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司法制度。

  二、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刑事立法:刑法原则的发展:主要罪名。

  司法制度:司法组织体制: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调解制度。

  三、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宪法性文件:《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土地立法、劳动立法;婚姻立法。

  刑事立法: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司法制度:人民法院体制的完善;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五、参考书目

  1.法律规定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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