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

发布时间:2015-12-23 00:00:00 编辑:颖儒 手机版

  法律硕士考研口诀记忆法有如下优点:

  (1)在理解的基础上对繁杂的书本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理清其脉络,在大脑中形成清晰的框架结构,富于条理性。

  (2)面对大量的知识信息,提取其精髓,用一句话或一个字概括其含义,再由少到多,由简到繁,逐步展开,联想记忆,轻松自如,事半功倍!

  (3)口诀幽默诙谐,简单易记,让你在捧腹之余轻松牢记知识点,想忘记都难!

  (4)最重要的是,你学会了一种学习方法,当你遇到新的知识点时,可以自己编口诀,这就需要先对知识点进行深入地理解,提取其核心词语(KEY WORDS),对这些字词从新推敲、组织,使其具有另一个独立的意思。在这个过程中,你已将知识点牢牢地记下了,以后只要稍稍提醒便能迅速地联想起来。在经过几次记忆、忘记、再记忆的循环,便能达到一种条件反射的境界,妙不可言!

  1.刑法中规定的主要结果加重犯(伊绑匪抢劫虐商,爆破组投放爆破筒,拐卖假药)伊 以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绑 绑架罪匪 非 非法拘禁罪抢 抢劫罪劫 劫持航空器罪虐 虐待罪商 伤 故意伤害罪爆 爆炸罪破 破坏交通设施罪组 组织卖淫罪投 投放危险物质罪放 放火罪爆 暴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破 破坏交通工具罪筒 通 交通 交通肇事罪拐卖 拐卖妇女儿童罪假药 生产销售假药罪

  2.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其实象县官) 其 起 起因条件:必须存在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时 时间 时间条件:必须于侵害正在进行时 象 对象 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县 限 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官 观 主观条件: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

  3.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况 (不过当正合鄙意) 不 不作为 对不作为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过 过失 对过失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当 过当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 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正 正当防卫 对正当防卫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合 合法行为 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鄙 避 紧急避险 对紧急避险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意 意外事件 对意外事件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4.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及区别 (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 1)相同点 目 目的相同:都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前 前提相同: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责任 责任相同:过当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2)不同点 愿 源 危害来源不同:前者危害源于人的不法侵害,后者则不尽然 先 限 限制条件不同:前者出于必要,后者迫不得已 主 主体 主体限定不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兑 对 对象不同:前者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后者针对第三人合法权益 现 限 限度不同:后者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前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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