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接本”、“专转本”与“专升本”三者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6-05-07 00:00:00 编辑:肖兰‍ 手机版

  为了帮助考生们认清“专接本”、“专转本”与“专升本”这三者的区别,下面YJBYS小编从几个方面进行介绍,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一、概念

  1、“专接本”

  自学考试“专接本”是省考委和省教育厅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的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在基本完成专科阶段教育的基础上,接读自学考试本科教育的工作,简称“专接本”。

  2、“专转本”

  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简称“专转本”。

  3、“专升本”

  成人高校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的区别

  1、“专接本”

  “专接本”的报考对象是列入国家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各类专科学校的三年级在籍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生报考的基本条件为: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报考的“专接本”专业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说明:学生通过考核,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即取得自学考试考籍,考籍由省教育考试院建立。2010级“专接本”学生将于2010年10月参加第一次自学考试,取得自学考试“专接本”考籍。因此,2008级三年制专科学校学生符合“专接本”报名条件。

  2、“专转本” 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 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申报“专转本”的学生其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 (3)在校学习期间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不得参加“专转本”选拔。

  3、“专升本”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根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相应的特殊条件。

  (5)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三、学制、学籍和入学方式的区别

  1、“专接本”

  学生一经注册即取得自学考试“专接本”的学籍(即免试入学,暂时无办学规模控制)。学生通过考核,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即取得自学考试考籍,考籍由省教育考试院建立。

  “专接本”专业的学制不少于两年,修业年限在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一年(实际上课程校考部分成绩在修学期满后两年内仍然有效)。 2、专转本”

  “专转本”规模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普通高校招收“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的选拔办法。

  文科、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日语)、计算机。 理工科考试科目:数学、英语、计算机。

  “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专转本”学生不得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包括专科学籍)。 3、“专升本”

  国民教育系列的应届或往届专科毕业生通过全国成人高考,进入大学学习两年(脱产)或二年半(业余或函授)。 “专升本”考试科目:

  两门公共课(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艺术概论、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 “专升本”统考科目试题除非英语的外语语种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命制外,其他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四、学习形式、在读学校的区别

  1、“专接本”

  “专接本”学生在原专科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自学考试“专接本”助学辅导。 目前我省共有“专接本”主考学校27所,都为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办学优势的普通本科高校,包括南京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河海大学、南京工程学院、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江南大学、江苏工业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等院校。 2、“专转本”

  “专转本”学生安排在校民办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进行全日制学习。 3、“专升本”

  脱产学习形式:安排在本科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

  业余和函授学习形式:可以安排在本科学校及其校外教学点。

  五、毕业证书的区别均为全国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1、“专接本”

  学生在修学期满后两年内(含修学期),学完“专接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课程实践性环节),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经省考委和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省考委发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附署,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修业期满后两年内未毕业的,可转入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专业的考试,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已通过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未通过的课程不再计取校考成绩,并须参加面向社会开考同专业主考学校组织的课程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与答辩,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附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向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2、“专转本”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普通高校二级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学院(专转本)XX专业X年制本科学习”,独立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专转本)XX专业X年制本科学习”,学制按本科设置的学习年限填写,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专升本”

  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均注明“成人”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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