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3 00:00:00 编辑:陈平 手机版

  为做好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浙江农林大学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选题原则

  1.在学术方面具有开拓性。学位论文选题应注意避免照搬前人研究成果,重复别人工作。学位论文拟解决的问题应明确,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研究前沿动态,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

  2.在技术应用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学位论文应充分体现科学技术的创新性;对于应用基础研究,原则上应选择既有一定理论意义,又有一定实践应用前景的课题;对于应用技术开发研究,原则上要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难题,研究成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在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三天,需向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提交《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安排表》(附件1)。

  2.各学院于6月20日前以学科为单位进行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各学科组织5-7名本学科专家,组成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听取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开题报告的论证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可参加后续相关培养环节,不通过者必须修改开题报告后重新进行学位论文开题论证,连续三次未通过者,取消其学籍,终止培养。

  3.开题报告论证时,研究生本人陈述,导师必须在场,但不能作为开题报告评议小组专家成员。

  4.开题报告论证的相关记录格式请参考《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单》(附件2)。

  5.各相关学院通知参加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开题相关信息,各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的检查审核工作。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认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附件3),经相关工作人员审核签名,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于6月27日17: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并提交开题工作总结一份,主要内容包括本学院、学科领域开题工作落实情况,执行情况,遇到的问题,促进开题工作的相关建议等。

  研究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4)1式3份,学科、学院及学校档案室各存档1份。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

  附件:

  1.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安排表

  2.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单

  3.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

  4.浙江农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原文地址:http://yjsb.zafu.edu.cn/info/1006/89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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