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把危机管理当做是内部审计组、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共关系专员的工作。其实危机管理是每一个公司高层的责任,企业危机应急管理应该做到“三早”。
早发现
海因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处事故隐患。在危机管理中,最可怕的不是风险与事故本身,而是对危机隐患的毫无觉察和毫不在意。早发现的关键是抓早、抓小,而不是等到事件已经爆发才去应对。
2014年4月5日,东莞裕元公司发生大规模停工,起因就是裕元公司一位员工在查询社保缴费情况时,发现公司以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缴费,导致其每月只能领取600多元的养老金;另一位员工在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时,发现公司与其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此时,员工主要采取询问、咨询等途径关注自身权益,希望公司进行解释,但公司采取拖延策略,错失了将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最佳时机。这就要求危机管理处置主体必须具有相当的敏锐性,对发现的微小事件能作出风险防范措施。
怎么才能做到呢?关键是要设置风险预警清单。譬如,对企业管理来看,必须从企业产品、企业市场运营、内部管理、人员风险、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等环节设置风险指标,做好风险研判。
再如,对学校来看,可以从综合环境安全、功能区安全、教育教学管理风险等设置风险指标。
早回应
危机发生之时,处置主体并不清楚事件的原委,在与媒体沟通或回应社会诉求时,难以将事件的事实真相讲清楚,此时回应的应该是善意的态度和必要的诉求。
2013年12月7日,网上出现《网爆湖北法院院长张军嫖娼门》网帖及视频,9日零点半湖北法院通过媒体回应查无此人,9日晚上10点半重新报道,经会查为涉事人为庭长。湖北法院第一时间的回应就是否定该事件。
同样的事件发生在上海高院,2013年8月1日,有网友上传视频称,上海高院的法官“集体嫖娼”。8月2日下午,上海高院即通过官方微博表示,经查帖中所指陈雪明现为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长,赵明华现为副庭长。上海法院的回应是肯定了部分事实,并表达了对事件调查的态度。
早协调
危机管理要早协调好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我国现阶段的应急统一协调模式还是以“应急指挥部”为主的临时性计划模式,其设立缺乏法律依据,更多依靠的是政府行政命令来建立、运作。
当前危机管理的层级扁平,垂直协调相对较好,关键在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关系。平时并无太多交流合作,在危机事件发生之后,按预案进行合作,对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体制和做机制都是一个挑战。
可考虑借鉴美国经验,通过专门性的常设机构来统一协调各个应急部门的互动与沟通,可以预防应对各种突发紧急事态,更能够做好组织、信息、资源、智力整合,发挥出资源整合、联动互助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