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3月1日起

发布时间:2017-02-09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根据《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通知》获悉,2017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自2017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报名网址为: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 )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报考时提交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不能出示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查对。

  三、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四、考生除可携带2B铅笔、橡皮、尺子和黑色钢笔(签字笔)以及不具备文字储存或音响功能的计算器用于答题使用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纸张、手机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五、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题意。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可举手示意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六、开考时间到,方可答题。

  七、考生应在计算机中相应位置作答,在题目答题区域外或草稿纸等非答题区域作答均无效,不得作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否则记为试卷作废。

  八、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不得相互交谈,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随意站立及走动,不得偷看他人答卷或相互核对试卷、答案内容,不得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得夹带、窥视、抄袭或利用电子设备等作弊,不得冒名代考。考生离开座位前,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回收草稿纸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喧哗。

  九、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草稿纸反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回收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监考人员发现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纠正,记录违规情况,并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拍照存证。考场情况记录应由2名监考人员签字确认,并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

  十一、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二、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中估协宣布其成绩和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说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考核土地登记代理人应具备的知识结构、素质和应用能力,检验土地登记代理人综合运用法律、不动产权利、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代理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解决不动产登记代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指导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对原《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指导,制定了新版《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是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国家标准和命题依据,也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土地登记代理业务能力的依据。现对有关考试事宜说明如下:

  一、考试目的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规范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为,提高土地登记代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为社会提供高效、安全的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客观评价土地登记代理人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考试性质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是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建立的一项职业资格制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设定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表明其已具备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相应级别专业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和水平,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聘任经济师专业职务。

  三、考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全面贯彻执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每个科目都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等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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