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生产运作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生产运作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高级生产运作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八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4)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5)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