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并向社会公布。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到2022年高考时,普通高考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话题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招生录取等将发生哪些变化……针对这些社会关心的问题,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进行了详尽的解读。
开启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云南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9年全面推进,2022年初步建立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
改革还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同时,推进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有机会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畅通学生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
通过改革考试形式、内容以及招生录取机制,为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等。这些改革举措将惠及广大考生,保障各阶段受教育人群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学业等级考试
对于备受关注的高考,云南省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统一改革。其他职业类学校和社会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针对考试科目设置,《实施方案》提出,将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参加考试,其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对于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实施方案》要求,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此外,自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开始执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组成部分。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美术、音乐)、综合实践活动14门及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共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为规范对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要求,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选择部分州市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
保障农村学生能上重点高校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实施方案》提出,将通过争取国家部委直属高校优质来源计划,落实省院省校合作协议,吸引省外优质高校增加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挖掘本省教育资源潜力等多种途径,逐步提高全省高考录取率和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而对于农村学生,《实施方案》释放出更多的利好。比如,将继续实施国家和地方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以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的长效机制。对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加大对这部分考生的招生照顾力度,积极支持并采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班等照顾措施,确保边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率稳中有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近年来,“高考加分”乱象频发,为此,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均针对诟病颇多的高考加分进行规范。我省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中也明确,全国性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等5部委2014年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和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
为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申请的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公示录取结果。同时,高校要科学设置招生专业及考生选科要求,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将涉及考试招生的政策原则及各环节事项,详细写入招生章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针对录取方式的改革与改进,《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优化招生录取批次。在文、理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基础上,实现所有科类平行志愿投档,并取消专科层次一专、二专的录取批次划分。2017年起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办法,逐步优化本科层次录取批次。
为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的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机会,我省今后还将在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双轨制的招生录取方式。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探索建立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学习成果之间的教育学分认定、累积、互认和转换制度,逐步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