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7年可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报考高职院校

发布时间:2016-12-02 00:00:00 编辑:少芬‍ 手机版

  广东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报名工作将于11月14日-19日进行。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1月的学业水平考试首次增加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这三科成绩将成为广东高职院校2017年录取的主要依据。

  本次学考开考科目,除原有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参加高考意愿及原有学考科目成绩情况选择报考外,首次增加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作为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主要依据,由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同时,高职院校也可以以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作为2017年自主招生“综合文化考试”的成绩进行招生。具有广东户籍或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介绍,试行以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学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类招生改革试点是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有利于高中阶段应、往届毕业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到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中去。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可不参加普通高考,这将大大减轻部分考生的高考升学压力;同时,对于上本科愿望较强烈的考生,在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录取后,还可以再参加统一高考,继续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为考生提供多次选择机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语文、 数学、英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工作,我厅制订了《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语文、数学、英语)》。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各中学,并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
  1.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科考试大纲

  2.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数学科考试大纲

  3.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科考试大纲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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