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9日至3月19日,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报考的手册,欢迎阅读。
1.考试时间
表一:2017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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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3.0 小时) |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 |
5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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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3.0 小时)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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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3.0 小时) |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 |
5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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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3.0 小时) |
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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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 个科目。考试分 4 个半天进行,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 小时,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表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设置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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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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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01.环境影响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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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
考全科 |
评价工程师 |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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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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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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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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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01.环境影响 |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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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 2 科 |
评价工程师 |
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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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收费
因我省考试收费标准尚未核定,为不影响应试人员报名参考,本次考试收费采取预收方式进行,根据环境保护部 2016 年第 18 号公告,参照我省同类考试收费标准,考试费预收标准按表三收取,标准核定后多退少补。
表三:山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预收标准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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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 |
省组织 |
考试费 |
考试科目 |
考务费 |
考试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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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3.0 小时) |
11.00 |
50.00 |
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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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3.0 小时) |
11.00 |
50.00 |
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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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3.0 小时) |
11.00 |
50.00 |
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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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3.0 小时) |
15.00 |
50.00 |
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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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8.00 |
200.00 |
2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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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流程
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的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使用网报平台必须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证件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方可被网报平台识别并上传。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注册说明、报考须知、报考手册,遵守报名协议,按照注册用户、上传照片、填报信息、信息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
三、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考信息,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任何信息不得修改。
四、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应选择具体的考试科目,连续 2 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上一年度有部分合格科目的续考人员,考试级别原则上应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如修改报考级别,将按新考生进行管理,已有合格科目成绩不再滚动。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报考级别应选择“免 2 科”,报考科目无须选择。
五、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山西方可进行报名。
5.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表四,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8 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6 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3 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1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 15 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表四: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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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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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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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
环境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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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划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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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 |
生态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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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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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
应用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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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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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 |
生物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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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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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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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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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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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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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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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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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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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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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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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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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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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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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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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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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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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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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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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与环境 |
农业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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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规划与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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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注:专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998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 1998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采用的专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