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珠区来穗人口积分入学信息系统

发布时间:2017-04-12 00:00:00 编辑:小静 手机版

  根据《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将于2017年3月18日启动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海珠区来穗人口积分入学信息系统登陆地址,欢迎大家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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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积分入学报名入口

  一、 对象范围

  至2017年8月31日止,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 2、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 3、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其子女可申请积分入读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或公办初中一年级。

  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中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至2017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且未满7周岁(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非广州市户籍、且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须为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父(单方)或母(单方)条件参加积分申请,或选择以父母双方条件参加积分申请。所有符合必备条件的申请人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序。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时限计算截至2016年5月20日止。

  申请资格

  来穗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为其随迁子女在海珠区申请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1、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持在广州市办理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2、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

  (2)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

  (3)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

  好惊喜!今年的条件简直是炒鸡宽松啊,有木有!

  去年积分入学申请条件里面,其中要求居住证年限许满足5年或3年,以父母单方条件参加积分申请,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须满5年;以父母(合法监护人)双方条件参加申请,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须满3年。

  而今年,条件则放宽不少!持有效居住证年限只需满1年!而且父母(合法监护人)任何一方持有效居住证满一年即可!

  此外,今年对就业年限、参加社保年限等也不再作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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