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我省人社厅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相关条件。
(二)报名方式
我省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中级资格后审,高级资格前审。
(三)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省合格标准人员,由省财政厅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线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方式
我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纸笔方式。
五、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0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六、考务日程
(一)中级资格
1.2017年3月17日前,完成全省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网址为“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或“会计之星”网站。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7日。报名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负责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报名情况。
2.2017年8月1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我省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3.2017年9月9日-10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纸笔考试。
4.2017年10月1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组织完成我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将评卷数据(光盘)、评卷工作书面报告和省人社部门检查验收意见一并报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5.2017年10月2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在“会计之星”网站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应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6.2017年11月3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和省考办报送2017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二)高级资格
1.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全省2017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之星”网站,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15日至31日。
2.2017年3月21日至31日,完成全省2017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
报名确认方式:网上报名后,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山西省财政厅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的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4)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2017年4月5日前,完成全省2017年度高级资格考试缴费工作。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21日—4月5日。
4.2017年4月18日至21日,考生领取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收据。
5.2017年8月10日前,省财政厅向社会公布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6.2017年9月10日,组织高级会计资格纸笔考试。
7.2017年10月25日前,省财政厅在“会计之星”网站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应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