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一辆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即完全重置成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二手车评估重置成本基本方法,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一辆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即完全重置成本。简称重置全价),减去该被评估车辆的各种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车辆现时价格的 一种评估方法。
(一)基本计算公式:
(1)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2)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是购买一辆全新的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车辆所支付的最低金额。
重置成本有两种形式: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复原重置成本指用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材料,制造标准、设计结构和技术条件等,以现时价格复原购置相同的全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
更新重置成本指利用新型材料,新技术标准、新设计等,以现时价格购置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全新车辆所支付的全部成本。
在进行重置成本计算时,应选用更新重置成本。
如果不存在更新重置成本,则再考虑用复原重置成本。
影响车辆价值量变化的因素:
(1)机动车辆的实体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也叫有形损耗,是指机动车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原因而导致的车辆实体发生的价值损耗,即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损耗。
(2)机动车辆的功能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的车辆贬值,即无形损耗。
(3)机动车辆的经济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所造成的车辆贬值。
外部经济环境,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通货膨胀、环境保护等。
外界因素对车辆价值的影响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对车辆价值影响还相当大,所以在旧机动车的评估中不可忽视。
(二)重置成本法的估价计算
1、估价模型
模型1:
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更新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模型2: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更新重置成本×成新率
模型3: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更新重置成本×成新率×(1-折扣率)
模型1中,除了要准确了解旧机动车的更新重置成本和实体性贬值外,还必须计算其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而这二者贬值因素要求估价人员对未来影响旧机动车的运营成本、收益乃至经济寿命有较为准确的把握,否则难以评估旧机动车的市场价值。
因此,模型1让估价人员很难操作。
模型3是在模型2的基础上再减去一定的折扣,从而估算出被估价机动车的价值。
模型3较模型1而言,较充分地考虑了影响汽车价值的各种因素,可操作性强。
2、重置成本的估算方法
(1)重置成本的构成
更新重置成本=直接成本 + 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购置全新的同种车型时直接可以构成车辆成本的支出部分。
它包括现行市场购置价格,加上运输费和办理入户手续时所交纳的各种税费,如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入户上牌费、保险费等。
间接成本是指购置车辆时所花费的不能直接计入购置成本中的那部分成本。
如购置车辆发生的管理费、专项贷款发生的利息、洗车费、美容费、停车管理费等。
在实际的评估作业中,间接成本可忽略不计。
(2)重置成本的估算
直接询价
A.直接询价法:查询当地新车市场上,被评估车辆处于全新状态下的现行市场售价。
B.帐面成本调整法:对于那些无法从现行市场上寻找到重置成本的车型,如淘汰产品或是进口车辆,也可根据汽车市场的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得到旧机动车的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帐面原始成本×(车辆鉴定估价日的物价指数/车辆购买日的物价指数)
重置成本=帐面原始成本×(1 + 车辆购买日到鉴定估价日的物价变动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