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1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2017年度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 间

科 目

2017年5月20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7年5月21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共6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7年2月26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16日下午17:00期间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 )填报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所有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首次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后,方可在网上缴纳考试费。

  非首次报考人员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报名信息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缴纳考试费。

  所有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须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原“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操作,不用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全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6日。具体审核地址点击查看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办公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办公时间请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供:(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4)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样式详见附件)。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1)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2)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缴费时间:2017年3月13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21日下午17:00。

  非首次和报考增报专业报考人员缴费时间:2017年2月26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21日下午17:00。

  2.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因审批程序改革尚未审定,为不影响考生报名参考,本次考试收费采取预收方式进行,预收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2元,待收费标准公布后多退少不补。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3.票据领取。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7年4月19日—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系统关闭,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2017年5月21日上午9:30期间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 )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各考点统一使用G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院FTP服务器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17年5月5日前上传至FTP服务器,并与广西人事考试院核实考生人数、考区名称、考区地址等信息。

  六、试题类型

  《建设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七、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考场设置

  本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和河池市12个分考区。其中南宁市分考区包括南宁市和崇左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市;柳州市分考区包括柳州市和来宾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市;玉林市分考区包括玉林市和贵港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玉林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百色市、贺州市和河池市分考区各设一个报名点,考场分别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直分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

  九、阅卷工作

  主观题阅卷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客观题阅卷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十、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三个级别。考3科级别,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考2科、考1科级别以及报考增报专业的,须在当年全部通过方为合格。

  十一、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公布成绩,届时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 )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 )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二、考试大纲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十三、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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