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来自于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且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程序
以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按照“公开申请、公平竞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选拔。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
申请者登录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xjtu.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详细报名程序请看网上报名指南),妥善保存用户名及密码,以便随时跟踪查询。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12月30日(注意:所有申请者均须网上报名)。
2.资格审查
申请者须将下列申请材料于2015年12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快递至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外语类保送生”字样)。
(1)《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推荐表(网上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
(3)高中期间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者将获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单独考试资格。
3.招生考试
(1)现场报名:申请者于2016年1月7日下午14:30-17:00在招生办(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北门内向东50米)一楼采集照片,收取报名考试费,并发放准考证和相关资料。
(2)考试时间:2016年1月8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逸夫外文楼(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南门内向西100米)。
(4)考试形式:笔试(语文、英语)、面试(口语、综合)。
4.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不分文理,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分流专业为:英语、英语(英俄方向)、日语和法语。)
我校于2016年1月底前确定预录取名单。在高考前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审批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发放。
三、监督机制
1.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 预录取结果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预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示。
3. 我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4. 各中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者的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保送生推荐资格。
四、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五、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
1. 所有申请者均须在生源地参加高考报名。
2. 所有中学推荐的外语类保送生均须在学生就读中学公示一周。
3.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外语类保送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类专业就读。
4. 进校后可辅修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ACCA)、法学、工商管理等专业,申请双学位。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收信人:杨老师 李老师
邮政编码:710049
联系电话:029-82668320
传 真:029-82668322
网 址:http://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