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关于煤矿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7-02-07 00:00:00 编辑:嘉辉 手机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那么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关于煤矿的内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规划提出了安全生产9项具体指标到2020年的降幅,其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要降低15% 。

  安全生产主要任务

  1.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修订重点包括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矿山安全法。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重点包括煤矿、新型煤化工、页岩气和煤层气开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职业病危害控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粉尘防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

  2.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在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中,煤矿被首个提出。其中,瓦斯、水害、冲击地压和粉尘是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的重点。

  依法推动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不清、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的不安全矿井有序退出。

  完善基于区域特征、煤种煤质、安全生产条件、产能等因素的小煤矿淘汰退出机制。

  新建、改扩建、整合技改矿井全面实现采掘机械化。

  优化井下生产布局,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推进煤矿致灾因素排查治理。

  强化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和瓦斯超限风险管控,优先推行瓦斯抽采、区域治理,促进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

  构建水害防治工作体系,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提升基础、技术、现场和应急管理水平。

  强化煤矿粉尘防控,推进煤矿粉尘“抑、减、捕”等源头治理。

  加强对爆炸性粉尘的管理和监测监控,严格对明火、自燃及机电设备等高温热源的排查管控,杜绝重大灾害隐患的牵引叠加。推动企业健全矿井风险防控技术体系,建立矿井重大灾害预警、设备故障诊断系统。

  煤矿重大灾害治理重点瓦斯: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抽采系统能力不足,瓦斯治理不到位,防突措施不落实,瓦斯超限作业,监控系统功能不全等。

  水害: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探放水未落实“三专”(专业人员、专用设备、专门队伍)要求,承压水超前治理不到位,未按规定留设或开采防隔水煤柱等。

  冲击地压:冲击地压矿井采掘布局不合理,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未有效实施解危措施等。

  粉尘:粉尘防控体系落实不到位,粉尘检测检验和防治标准不健全,粉尘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粉尘防治技术措施实施不到位等。

  3.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

  《规划》在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的表述中明确,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范围。依法限制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或淘汰退出。开展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材、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专项治理。

  职业病危害治理重点重点行业:矿山、化工、金属冶炼、陶瓷生产、耐火材料、电子制造。

  重点作业:采掘、粉碎、打磨、焊接、喷涂、刷胶、电镀。

  重点因素:煤(岩)尘、石棉尘、矽尘、苯、正己烷、二氯乙烷。

  4.强化安全科技引领保障。

  加强安全科技研发:其中安全生产科技研发重点方向包括煤矿重大灾害风险判识及监控预警;超大规模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及自动化控制;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预警;化工工艺装备监测预警与事故防控;尘肺病与职业中毒防治;粉尘爆炸事故防控;高危作业场所人员安全行为自动识别;安全监管监察智能化等。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明确在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减少危险岗位人员数量和人员操作。到2020年底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其中安全生产工艺技术推广重点包括大型矿山自动化开采;中小型矿山机械化开采;井下大型固定设施无人值守;矿山地压灾害监测与治理;尘源自动跟踪喷雾降尘、吹吸式通风等尘毒危害治理技术装备等。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在线监测监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5.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矿山等。

  救援能力:人员快速搜救、大型油气储罐灭火、大功率排水、大口径钻进、大负荷稳定供电、仿真模拟、实训演练、通信指挥及决策、事故紧急医疗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储备和调运等。

  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1.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创建煤矿煤层气(瓦斯)高效抽采和梯级利用、粉尘治理,兼并重组煤矿水文地质普查,以及大中型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融合等示范企业;建设智慧矿山。推动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矿井建设在线地压监测系统等。

  2.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在高危行业领域创建“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建设完善国家矿山、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建设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装备创新研发基地和矿山物联网安全认证与检测平台。完善矿用产品安全准入验证分析中心实验室。

  建设职业病危害治理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具备宣传教育、实操实训、预测预警、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功能的省级综合技术支撑基地。

  3.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健全国家矿山医疗救护体系等。

  规划实施保障

  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重点煤矿安全升级改造等退出转产政策。完善工伤保险与工伤事故及职业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合理确立工伤保险基金工伤预防费的提取比例,充分发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的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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